代表案例
所载事项均为实际承办,仅隐去当事人名称。
所列事项均为仲诚实际出资或受让的案件,经相关当事人同意后发布,当事人名称、代理律所与经济条款均已删除。已结事项载明结果;进行中的事项仅载明所处阶段,结果确定之前不作表述。
8 件在册
5 件已结
8 个法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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披露什么,保留什么
脱敏是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前提,而非回避。每一项或予披露,或依既定规则不予披露,读者可据此衡量每条记录的分量。
予以披露
争议类型、审理机构或法院、涉及法域、启动年份、当前阶段、结果类型、标的区间与总耗时。据此足以判断仲诚在同类争议、同一法域中是否具备实际经验。
不予披露
当事人名称、代理律所、具体金额、受让折价、收益分成与和解条款。此为当事人同意公开的条件;委托仲诚办理的事项,同样依此保密。
关于标的区间
标的区间指索赔金额,既非仲诚的出资额,亦非最终回收额。前者反映案件规模,后两者属经济条款,不予公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