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掉,还是留着打?六种做法,看你要什么。
多数人来找我们是为了卖掉债权。但有时候你应该留住收益、只把费用甩出去;有时候缺的不是胜算,而是现金流。无论选哪一种,评估标准都是同一套。
债权买断与垫资
签约即退出
对方欠你钱,官司又不想再打下去——我们按约定折价把债权一次买下。签约当天你拿到现金,此后的律师费、担保和败诉风险全部归我们。
你让出一部分可能的收益,换来确定的现金和彻底脱身:不再付律师费,不再担心输了要承担对方费用,也不用再等三五年。对挂在账上多年的应收款或一直收不回的裁决来说,这通常是最干净的出口。
买之前我们先把账算清:胜算、对方的偿付能力、可执行财产在哪里、程序要走多久、各法域的障碍,逐项定价。买下之后,费用由我们的自有资金和基金承担,代理团队由我们选定;回收超过约定门槛的部分,按协议与你分成。
单案诉讼与仲裁投资
输了不用还
案子想自己打、收益也想自己留,只是不想掏律师费。律师费、专家费、仲裁费和费用担保由我们出;输了,你一分不用还。
我们只从实际回收的钱里、按约定顺位取得回报。争议费用因此不进你的损益表,不占营运资金,也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形成负债。
最好在起诉或申请仲裁之前来找我们;程序进行中或上诉阶段也可以谈。我们看三件事:法律论证站不站得住,结果能不能执行,程序节奏是否可控。
组合式投资
打包定价
手上有几件案子,单看每一件都不够稳。打包在一起,一件输了由其他几件的回收兜底,价格也比单案融资好得多。
律所可以把风险代理案件打包融资:多接案,现金流更平稳,合伙人不必让出权益。集团企业可以把分散在几个法域的关联争议,当作一笔融资整体处理。
组合里一件案子的损失由其他案件的回收吸收,所以单独拿来我们不会接的案子,放进组合里可能就成立。
判决与裁决执行
赢了还要收回来
裁决拿到了,钱没到。执行的全部费用由我们出:查对方资产,穿透股东和离岸架构,在资产所在地申请承认与执行。
胜诉不等于到账。把资产藏进多层架构、换成别人的名义、转到另一个国家,都是债务人的常规动作。承认与执行程序的全部费用由我们承担,当地律师、调查机构和评估机构由我们协调一起追。
可调用的执行渠道覆盖《纽约公约》缔约国、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安排,以及开曼、BVI、泽西等离岸法域。
律所费用融资
结案前先拿到钱
风险代理的活已经干了,律师费要等结案才到。我们把这笔应收提前变现,律所现在就有现金。
卡住风险代理业务的,通常不是胜算,而是现金流。我们对在办案件形成的应收权益提供融资,律所可以接更大的案子、多配人手,或者给客户更灵活的收费方式。
债务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
特殊机会
破产和不良资产里,最值钱的往往是那几个没人出钱去打的追偿官司。这笔钱我们出。
一笔不良资产值多少,很多时候取决于追偿官司能不能打赢,而不是资产本身。我们与审计、评估、公证机构配合,为管理人和受让方承担诉讼与执行费用,并就重整方案里有争议的条款出具意见。